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重复”中职受助学生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 2017年04月19日 08:15
  • 点击:[]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重复”

中职受助学生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中职学校,各辖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近期,全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2016年秋季学期全国中职受助学生数据,与高校、中小学等学籍信息进行了比对,并分类提供了我市“学籍重复”的受助学生数据,要求开展数据核查。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近年来,教育部组织开展了多次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地方和学校仍存在虚假注册、重复注册学籍申领资助资金的问题,引起了相关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密切关注。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核查工作,结合“2017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年”要求,对照“学籍重复”受助学生名单,逐校核查,落实到人。对于经核查不在校的学生,必须及时删除学籍。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资助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首先要追究校长在政策落实、资助程序、受助学生名单、资金发放、信息报送、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二、具体要求

1.学校自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查重数据分类拆分、整理,将以附件单独发送给各辖市区和各市直中职学校,由各辖市区将查重数据进一步发送给各所属中职校,要求学校自查。

2.逐级核查。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各辖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各类“学籍重复”情况比较严重的学校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在学生资助过程中,是否存在学籍数据作假、双重学籍、虚报冒领等问题。

3.形成报告。2017年3月10日前,各辖市区将自查、抽查结果形成报告与“重复学籍”受助学生信息核查统计套表一起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直中职学校直接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宋历轮同志。

4.抽查通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地自查核查情况会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对重点市、县(市、区)进行联合抽查,并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联合抽查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1.中职数据核查套表

2.核查工作指南

联系人:宋历轮 电话:88123710

常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8日

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重复”中职受助学生

数据核查工作指南

1、请各地、各校做好学生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严防学生信息泄露,建议将数据点对点发送,不要放在群共享。

2、市级已经将数据分类按照市直中职校、各辖市区分解,请各辖市区分别单独发给所属中职校,并对本校的数据进行核查。

3、数据核查分免学费和助学金,以免学费核查为例,分别查看免学费与非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非普通高校在校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小学的学籍重复情况,并在明细表最后一列备注学生是否正常在校,在总数统计表最后一列备注重复学生实际在校的人数。同理进行助学金数据核查。

4、“重复明细表”和“统计到校”表格填写完成后,填写汇总表中附件1和附件2,其中每一个应查人数应等于“统计到校”表格中的重复人数,正常在校人数为重复学生中经核查实际在校的学生人数,删除人数为重复学生中不在校且学籍已被删除的人数(对于不在校的学生必须及时删除学籍),应查人数=正常在校+删除人数

5、请市直学校核查完成后及时将核查套表和自查报告的电子稿及扫描件(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给市资助中心,各辖市区将核查套表汇总后和自查报告的电子稿及扫描件(校领导签字盖章)一并报送给市资助中心,由市资助中心汇总后以市为单位将表格和报告报送给省资助中心。请县(市、区)级资助中心切记勿直接报送给省中心。

请大家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对于核查不在校的学生务必及时将中职学籍删除,教育部将根据各地的核查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上一条: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助学贷款的探索与实践
下一条:关于做好常州市2017年春学期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