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 2017年04月19日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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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助学解困、心理健康教育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

三、全校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五、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六、全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

七、全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和学生奖、惩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校学生校规校纪、学生行为规范及习惯养成教育。

九、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引导教育工作。

十、全校学生公寓管理、宿舍安全及环境卫生。

十一、全校学风建设的协调、牵头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学生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十三、组织开展学生档案的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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